一、申请入党
1.提交入党申请书
必须年满18周岁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愿意执行党的决议,按期缴纳党费。
2.党组织派人谈话
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后一个月内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委员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,介绍入党条件(学习成绩等)和程序,加强教育引导。
二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3.推荐和确定积极分子
入党申请人申请入党之日起满六个月且表现优秀的人员。经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分子,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(没有支委会的,全体党员大会研究决定),报党总支审批。
4.上级党委备案
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报组织部
5.指定培养联系人
指定1-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,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,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,做好培养教育工作,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,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,向党支部提出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6.培养教育考察
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同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、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、集中培训等。
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写实不能少于三次,并在《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》中做好考察写实。
三、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7.确定发展对象
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后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。发展对象的确定首先要突出政治标准,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,经过团组织推优。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报党总支审批,确定发展对象人选。
8.报上级党委备案
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报组织部
9.确定入党介绍人
指定2名正式党员,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。
10.进行政治审查
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,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,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本人高中、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通过与本人谈话、查阅档案资料、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进行审查。
11.开展集中培训
二级党校进行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。
四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12.支委会审查
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(民主测评、发展前公示),对发展对象严格审查(党统信息、奖惩情况、学习成绩),集体讨论是否合格。
13.党总支审查
对支部意见进行审查
14.上级党委预审
审查发展对象条件、培养教育情况,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,审查一般由组织部代替学校党委进行。
15.填写入党志愿书
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,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。
16.支部大会讨论
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,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、表明意见,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,与会党员充分讨论、投票表决(不记名投票)。
17.上级党委派人谈话
党委审批前,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员进行谈话。
18.党总支决议
集体讨论和表决,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
19.上级党委审批
集体讨论和表决,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
五、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
20.编入党支部
发放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,及时编入党支部,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21.入党宣誓
奏《国际歌》;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;预备党员宣誓;参加预备党员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;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、提出要求。
22.继续教育考察
预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、听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、实践锻炼,预备期为1年。
23.提出转正申请
预备期满,书面提出申请
24.支委会审核
对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进行审核
25.支部大会讨论
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、具备党员条件的,按期转为正式党员;需要继续考核和教育的,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,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1年;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26.党总支审批
是否同意支部意见
27.上级党委审批
在3个月内,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,党支部书记应该同本人谈话,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